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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法院開庭後多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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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案件法院開庭後多久宣判

民事案件法院開庭後多久宣判

法律當中沒有明確規定在民事案件當中開庭多久以後會進行宣判。

法律中只規定了宣告判決後盤判決書下達時間,法院判決分當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當庭宣判的,法院會在十日內下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法院在宣判當天就可以拿到判決書。法律上沒有規定從開庭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是規定了審理期限為六個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宣判

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二、刑事案件當中多久進行判決

第一,一審刑事案件

1、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

2、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二審的審判時限

跟一審的審限是一樣的,也是一個月,不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是二個半月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最長五個月。

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綜上所述,一個刑事案件,如果不復雜,案情簡單,會在五至六個月審理結束,如果複雜,又多次退回,那審限最長會在二年左右。

在實踐中,超期羈押的現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羈押的種情況,應當及時聘請律師代為申訴,申請取保候審等,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法律當中沒有規定民事案件開庭之後多久宣判。一般開庭需要兩個小時,如果案件比較複雜的話,那麼一般會進行延長至半天甚至是更多天。一般原告在起訴之後,法院同意審理的話會通知被告,被告可以有一個月的期限來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