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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調解結果必須本人簽字麼

人身侵權 閱讀(2.86W)

是的,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為緩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化解糾紛,在案件審理前,或在法庭辯論結束時,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未簽收調解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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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