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調解書必須當事人簽字

法律 閱讀(1.31W)
調解書必須當事人簽字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安局調解書上當事人沒簽字由她物件簽字的調解書有法律效益嗎

只要對方沒有提出異議,當然有效,r如果當事人提出異議,那公安可以作證,因為這份調解書是公安做出的呀,公安總不可能讓一個無關的人來簽字。責任也在公安局這裡。到時,你跟公安兩方,都認為當事人就是她的物件本人,事情就解決了。這個總說得清的事。因為公安局的話有公信力的。r所以這份調解書肯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