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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鑑定要幾次才能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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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隨著快節奏的生活,帶來的壓力也不斷上升。有些職業會直接或間接對我們自身造成一定危害。當勞動者因為工作的原因發現身體不適,需要去醫院就診鑑定時,就會有這樣的疑問:職業病鑑定要幾次才能明確?首次鑑定的時間又需要多久?鑑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365律師網的小編為您整理總結以下內容,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職業病鑑定要幾次才能明確?

一、職業病鑑定次數

原則上,二次即可,第一次就診後,即可明確或鑑定為是否構成職業病;如果影響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的,申請評定工傷傷殘等級時,應當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第二次)。

二、職業病首次鑑定要多少時間

(一)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規定:

1.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2.社群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3.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4.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稽核,對資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資料不全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補充。資料補充齊全的,應當受理申請並組織鑑定。

5.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鑑定申請之後,根據需要可以向原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 鑑定的辦事機構調閱有關的診斷、鑑定資料。原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

6.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鑑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鑑定、形成鑑定結論,並在鑑定結論形成後十五日內出具職業病鑑定書。

三、職業病鑑定書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職業病鑑定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用人單位的基本資訊及鑑定事由;

2.鑑定結論及其依據,如果為職業病,應當註明職業病名稱、程度(期別);

3.鑑定時間。

4.鑑定書加蓋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印章。

5.職業病鑑定書應當於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內由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送達當事人。

6.鑑定結論與診斷結論或者首次鑑定結論不一致的,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及時向相關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在職業活動中,我們也要儘量防範、避免危害到自身健康。職業病的種類及分類有很多,如果您的實際情況比較複雜,或者有更多有關職業病鑑定要幾次的問題需要根據事例來解決,請登入本站網,我們有專業的律師隨時為您提供周到、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