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是不具備成立職業病鑑定機構的這種資格的,實際上職業病鑑定機構都是屬於帶有國家性質單位的醫療衛生機構,在患有職業病的情況下都是到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職業病鑑定的。雖然職業病在如今社會有一種不斷蔓延的趨勢,可是大多數的人都並不瞭解如何申請職業病鑑定機構才會受理?
一、如何申請職業病鑑定機構才會受理?
根據新修訂的(令第52號)和規定,申請的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
當事人如果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職業病診斷鑑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鑑定辦)申請鑑定。
申請鑑定需向鑑定辦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書;(當事人自行書寫)
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第二步:受理
當事人向鑑定辦提供資料後,鑑定辦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稽核。資料齊全,當事人填寫鑑定申請表,鑑定辦發給當事人受理通知書。
第三步:鑑定
鑑定辦在受理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形成。
(一)抽取鑑定專家
發給受理通知書的同時,在鑑定辦的指導下,採取迴避原則,當事人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鑑定專家,組成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設組長1名。
(二)鑑定會議
職業病鑑定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必要時專家組可以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經認真審閱鑑定資料,依照有關規定和職業病診斷標準,充分合議後,根據專業知識獨立進行鑑定。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作出,應當經專家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通過。
(三)出具職業病鑑定書
鑑定辦在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職業病鑑定書送達當事人。鑑定書一式4份,勞動者、用人單位、原診斷機構各1份,存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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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業病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本站小編詳細的給大家介紹了一下申請職業病鑑定的具體的步驟,但並不一定按照這樣的步驟去提交各種資料的話職業病鑑定機構就一定會受理的,不過沒有什麼意外的話職業病鑑定機構通常都會受理,遇到什麼狀況直接問職業病鑑定機構中心的工作人員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