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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塵肺職業病鑑定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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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就來據的講一下關於這一昆明塵肺職業病鑑定的這個問題,關於這個職業病鑑定對我們來說都不是太常見的問題,在我們生活中的職業病的還是很少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定的娛樂活動,這樣就可以讓我們用放鬆減少我們應該有的壓力,這樣的話,得這個病的人也很少,再聊一到這個的流程之後我們就應該明白,我們應該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現在我來說一下這個問題;

昆明塵肺職業病鑑定是什麼樣的?

昆明塵肺職業病鑑定

可以向當地醫療衛生主管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由於現在我們國家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了很多的地方,都發生了很多職業病的,因為社會的發展。病情多了,也就發生了很多的問題,而關於昆明塵肺職業病鑑定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去了解的一下,因為這個可以讓我們在遇到職業病的問題時,可以對我們的步驟剩下了很多的事情,同時這樣,我們還可以瞭解到很多關於職業的知識,對我們的生活還是很多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