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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提成糾紛可以走勞動仲裁嗎

勞動仲裁 閱讀(2.55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和律師訴訟參與率的提高,民事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對於工程提成糾紛日漸增多。通過對工程提成糾紛是否能進行勞動仲裁進行分析,下面365律師工程提成糾紛可以走勞動仲裁嗎這一問題的相關規定製度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此項制度,我們會及時、便捷地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工程提成糾紛可以走勞動仲裁嗎

一、提成款糾紛的爭議性質屬於勞動爭議

《勞動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提成協議後,用人單位應按照協議約定向勞動者給付基本工資及提成款。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期或未足額向勞動者支付提成款而形成提成款糾紛,該糾紛的法律性質是勞動爭議還是普通的債權債務糾紛呢?有關提成款的約定是勞動權利義務的重要內容,提成款糾紛系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應屬於勞動爭議的範疇。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提成款糾紛應先由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提成款糾紛。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提成款糾紛應先由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提成款糾紛。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提成款糾紛應先由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提成款糾紛。

二、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提成款應該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對此作了詳細的規定,即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支付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因此,由於提成款屬於計件工資的主要方式之一,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提成款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提成款外,還需支付相當於提成款25%的經濟補償金。

三、提成款糾紛的舉證責任問題

對於提成款的主張存在一個舉證責任問題。《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舉證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因用人單位減少勞動報酬發生的爭議,由用人單位對未發生減少的事實進行舉證。勞動爭議案件普遍的特點就是標的額普遍不是很大,但是涉及法律關係複雜,處理難度大。由於勞動者屬於弱勢的一方,相關的證據多數掌握在用人單位手裡,用人單位拒絕提供,造成了勞動者舉證不能,從而敗訴的很多。同時勞動爭議案件涉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以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一系列規範性檔案,對同一問題,不同時期又有不同的政策法規規定,因而適用起來存在相當大的難度。

在我代理的勞動案件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的爭議:

1、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

2、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

3、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四、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及經濟賠償金的;五、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六、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七、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從而用人單位扣留勞動者檔案,不辦理保險轉移引起的爭議。主要就是這七個方面,還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等案件,由於數量較少,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關於工程提成糾紛的案件在逐年增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這一現象日益嚴重。以上便是關於工程提成糾紛可以走勞動仲裁嗎這一問題解決的相關制度問題,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情況複雜多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