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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調休不支付三倍工資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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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不可以調休不支付三倍工資。

節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調休不支付三倍工資怎麼規定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由於勞動力市場供給相對過剩以及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太健全等原因,勞動者與企業相比一直處於較弱勢的地位,勞動合同法頒佈以來,勞動者的權益很好地得到了保障,司法實踐中的爭議卻仍然很多。企業和勞動者的原始出發點都是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雙方利益的來源應該是企業和勞動者共同創造的價值。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基礎是互惠互利。如果失去了這個平衡,這種關係就不可能維持長久。也希望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能夠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希望企業能夠善待自己的員工,兩者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