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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沒有簽到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勞動合同 閱讀(1.82W)

一、勞動者沒有簽到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勞動者沒有簽到勞動合同的怎麼辦?

公司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糾紛,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兩個完全沒關係的系統。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卡、出勤卡之類。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只要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就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如果雙方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達成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不得支付經濟補償。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勞動者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公司長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需要先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由於勞動糾紛引起的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才能去法院提起訴訟。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