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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單位不給我勞動合同怎麼辦理退休

勞動合同 閱讀(2.58W)

在我國單位不給我勞動合同怎麼辦理退休

其實,勞動合同的這件事情是根本不存在用人單位給不給的,因為只要簽訂合同必然是一式兩份的,所以有些人口中的用人單位不給勞動合同很可能就是從頭到尾就沒有訂立書面的合同。但是辦理退休的情況下先要證明勞動關係,有部分員工手中沒有勞動合同所以就比較關心,在我國單位不給我勞動合同怎麼辦理退休?

在我國單位不給我勞動合同怎麼辦理退休?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需要先確立勞動關係,然後按勞動法的規定辦理退休。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3)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續後,從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注:如參保人退休時單位已經倒閉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單位蓋章或只需要居委會蓋章即可。勞動關係的確立方法如下: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憑藉這些相關證件,去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去法院提起訴訟,確定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確定勞動關係後,如果用人單位未交社保,還需為勞動者補交保險,然後勞動者就可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

雖然說在我國辦理退休規定的手續中是不包括勞動合同的,但是需要先通過其他證據證明了勞動關係才可以,本來認定勞動關係也不是隻有書面的合同這唯一的憑證的。這一點也是體現出了沒有勞動合同的話為日後自己各方面的權益都是埋下了隱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