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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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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是怎樣的?

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是怎樣的?

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員工本人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儲存,另一份交由員工本人保管。勞動合同簽訂通知書員工: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通知自接到本通知的三日內到公司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若逾期不來簽訂的視為本人不願簽訂,公司將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依法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勞動合同試用期。並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人事部公司通知日期:員工簽名:員工接收日期:你好,只要進行書面通知就可以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病休息超過醫療期不是單位合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病休息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不做前期準備而單方發函很可能被認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好由員工本人寫個申請,確定下來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且不能從事安排的其他工作。告知函這樣寫:告知函先生女士,鑑於因患病享有的醫療期已經屆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公司為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司制度規定,公司特此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將於年月日終止。(如果不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則寫明,公司將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請於收到本通知後日內至公司辦理相應手續。特此通知。

二、用人單位隨意約定違約金是否有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由此可知,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主張違約金的情形只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

在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而且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麼他們約定的違約金條款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勞動者違反雙方約定,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主張違約金。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形都屬於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被依法認定為無效。

綜上所述,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通知內容在上文進行了詳盡的說明,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員工本人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儲存,另一份交由員工本人保管,對於如何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