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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有哪些

勞動關係 閱讀(2.45W)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有哪些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有哪些?對於勞動者來講正確卻分這兩者是對自己有所幫助的,同時現實中不少勞動者也並不知道這兩者的區別。為了幫助大家解開疑惑,本站小編特在下文中為大家解析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勞動關係的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而勞務關係的主體是不確定的,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

(二)關係不同。勞動關係兩個主體之間不僅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著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也就是說,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雖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實際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用人單位是強者,勞動者是弱者。而與勞動關係相近的勞務關係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或者說是經濟關係。即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而是一種相對於勞動關係當事人,主體地位更加平等的關係。

(三)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四)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動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係則適用《合同法》。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勞動關係用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係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如果說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最大的區別,那麼就是主體的不同,勞動關係只能建立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而勞務關係的主體卻沒有限制性規定。一般來講絕大多數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都是屬於勞動關係,那現實中該如何對勞動關係進行認定呢?這是一個比較難的問題,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聯絡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為您提供相應的認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