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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用期辭職需要幾天

勞動關係 閱讀(1.3W)

在試用期辭職需要幾天

關於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不同的時間辭職,需要遵守的時間規定是不一樣的,對於試用期離職是很多人都關注的問題。現在還是很多人都不瞭解試用期離職的規定。本站就在下面的內容中為您解答。

在試用期辭職需要幾天?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與實習期的區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於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二、權利義務關係不同。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著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學生實習所在的單位對於實習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須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三、主體間的關係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在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關係由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規範,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四、當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試用期間,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目的,即為了得到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在實習期間,對於實習學生所在的單位來講,學生的實習活動,和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相同或相似之處,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不同,學生實習活動主要體現的是學校與學生的共同目的,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

關於試用期的一些法律規定,其中離職時間知識很小的一方面,其中試用期需要享受的待遇,以及試用期的權利義務等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