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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他人身份資訊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21W)

一、盜用他人身份資訊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盜用他人身份資訊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盜取個人資訊可能會定義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可能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規定:

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③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什麼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及認定要件

1.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認定要件:

①主體資格適格

②犯罪物件屬於本單位在履行職權或公共服務職能中依法收集的個人資訊

③客觀上實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為

④違反國家規定

⑤情節嚴重

⑥行為人主觀上故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我國的個人資訊是我國的公民的隱私權和身份權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護相關的自己的隱私的權益等,避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