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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上班時間打架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勞動關係 閱讀(2.02W)

員工工作期間員工打架,單位應該承擔什麼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員工是因個人糾紛而發生毆打的,則應該由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單位原則上沒有法律責任。
2、如果員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而被毆打的,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屬於工傷,單位應該承擔相應的工傷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在上班時間打架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