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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詐騙員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經營法規 閱讀(2.89W)

一、公司詐騙員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詐騙員工有拿提成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詐騙,員工拿提成是否承擔責任,要根據員工對公司的詐騙行為是否知情來進行判斷。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詐騙公司員工沒有參與詐騙怎麼處理

這要根據“員工”在犯罪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進行判斷。但是,如果確定其是從犯,或者脅從犯,應該依法從輕或者免予處罰。根據《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八條規定,脅從犯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同時,如果員工確實沒有參與詐騙的,司法機關會在核實後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