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資福利>

特殊工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工資福利 閱讀(2.84W)

特殊工時工作制是為了維護勞動者利益的制度。

特殊工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一)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用範圍: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3、受市場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企業的一線職工。

4、因工作地點較遠需要集中安排工作、休息的職工;

5、安全保衛、非生產性值班人員;

6、法律、法規或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定時工作制適用範圍

1、國有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指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2、非國有企業中事先約定實行年薪制的經營管理人員;

3、實行承包經營計程車的駕駛員。

4、高階管理人員專職司機、祕書;

5、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外勤、銷售人員;

6、實行工作量與工資掛鉤的推銷、長途運輸、押運人員;

7、實行工作量與工資掛鉤的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