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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職工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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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職工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一、企業改制職工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標準根據企業解除勞動關係正常生產情況下的企業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具體的每個公司有不同的規定。

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對按照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涉及的內容包括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標準、職工工作年限的認定以及代扣代繳職工經濟補償金的個人所得稅等問題。

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

實際上,中央和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出臺的關於改制企業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檔案中強調的都是"以企業國有淨資產支付"這個資金來源問題,而對於以何種方式支付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或限制,因此從財務角度來講,以淨資產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實際上可以以股權形式、債權形式和現金形式進行支付。

1、現金支付形式

現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業以現金支付給員工作為解除長期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對於現金流充裕的企業來講,這種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決,沒有為改制後的企業留下什麼後遺症,但是這種方式將極大的侵佔企業的資金流,降低了企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使得企業很容易陷入危機之中。

2、股權支付形式

股權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將企業的淨資產以經濟補償金的方式落實到每個員工上,企業改制後,形成員工對於改制後企業佔有的股權。雖然這種方式在相關檔案政策上是允許的,但是在操作中卻有兩個明顯障礙,首先是由於《公司法》對於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使得員工持股的人數受到限制,同時由於員工持股會等持股載體的組建已經很難再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那麼員工以何種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員工集體持股方式在大多數地方已經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來企業的經營層絕對控股改制後企業,不支援所有員工共同持股。因此,從以上兩點看,以股權形式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也不是一種很好的辦法。

3、債權支付形式

如果改制企業的支付能力比較差,為了緩解支付改制成本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壓力,可以將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轉為改制企業的負債,同時減少相應的企業淨資產。企業改制後,員工持有改制後企業的債權,並根據相應的規定和條件獲得清償。改制企業以債權形式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一定要獲得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後違反《會計法》和《稅法》的風險。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員工因為國有企業的改制從而解除了勞動合同,那麼是可以依法要求公司進行相關的賠償。而賠償的標準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單位的月薪資來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