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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工傷認定流程有什麼?

工傷認定 閱讀(1.82W)

一、襄陽工傷認定流程有什麼?

襄陽工傷認定流程有什麼?

工傷認定的程式:

1、當事人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工傷認定要報安監局嗎?

不是所有的工傷事故都需要報告安監局,而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才需要報告安監局。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三、如何認定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其他。

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是進行工傷認定的第一步,出現工傷之後,單位需要根據相關規定,支付員工一定的賠償。而並不是所有的工傷事故都需要報安監局批准的,只有發生安全事故的工傷才需要到安監局。安全事故發生之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向本單位的負責人報告,並由負責人向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