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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有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1.99W)

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有哪些

在工作中受傷並不一定屬於工傷,需要專業機構對職工的受傷情況進行工傷認定。很多人都向小編諮詢工傷認定的程式相關問題,大家知道工傷認定怎樣申報嗎?大家知道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有哪些嗎?那麼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有哪些的相關知識。

工傷認定申報程式:  

(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在勞動中受到了傷害依照法律判定為工傷的僱用單位是有義務進行賠償的,但是不要因為工傷認定的繁瑣而不進行相關的申報認定,因為工傷認定不僅僅只是維護一方的利益,更是平衡雙方勞動關係的重要因素,所以大家看了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式是否受所收穫呢?若您在還有什麼法律問題不能解決的,請您到本站諮詢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