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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由誰承擔?

工傷糾紛 閱讀(1.78W)

一、工傷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由誰承擔?

工傷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由誰承擔?

員工個人出治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之後舊傷復發,應由工傷人員本人承擔工傷醫療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工傷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① 享受條件

因工受傷或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②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相當於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7至27個月。一級27個月,二級25個月,三級23個月,四級21個月,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

2、傷殘津貼

① 享受條件

工傷職工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② 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的標準為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傷殘撫卹金的計發基數;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之前只要給予了相應的補償,那麼在復發之後所存在的費用一般會由其自己承擔,但有其他的情形就會除外,因而在處理工傷的時候就一定要鑑定情形並且治療好,避免之後會有復發的可能性,這也是為了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