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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費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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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醫療費由誰來承擔

工傷醫療費由誰來承擔?

工傷醫療費用符合規定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

對於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費用,各地規定不同,一般為誰同意誰支付,也有省市規定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共同承擔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如需詳細瞭解,請諮詢本站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