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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休息受傷工傷可以被認定嗎?

工傷糾紛 閱讀(3.13W)

一、勞動者休息受傷工傷可以被認定嗎?

勞動者休息受傷工傷可以被認定嗎?

職工在休息期間,在生活區受傷,不能認定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二、工傷賠償標準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醫療費計算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

2、康復費計算標準: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標準: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4、護理費分兩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5、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工資標準為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傷殘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是屬於員工在工作期間所受到的傷,如果在勞動者休息時要被確定為工傷,那麼就要看休息的區域和休息的時間,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先由工傷部門的人員進行認定,需要準備好認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