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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高溫補貼最高多少錢?

高溫補貼 閱讀(1.66W)

在夏天的時候,很多用人單位都會給勞動者發放一些降溫降暑的飲料,這是比較常見的。發放這些飲料的原因是為了給勞動者降溫。實際上我國出的這種措施還存在著高溫補貼的發放。補貼的發放,通常都是以金錢的形式進行的。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高溫補貼最高多少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高溫補貼最高多少錢?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高溫補貼最高多少錢?

在江蘇,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9月份,發放金額為每月200元。這裡有幾個需要注意的地方: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高溫天氣指的是什麼?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含35℃)的天氣。

二、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採取哪些勞動保護措施?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

合理佈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生產現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向勞動者提供高溫天氣必需的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設立休息場所,並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備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每年高溫天氣期間,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三、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如何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含40℃),用人單位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不適用以上規定。

在這裡小編必須要告訴大傢俱體的高溫補貼的金錢數額是根據當地政府制定的相關規定來進行的。比如說小編在這裡給大家列舉的是江蘇省的高溫補貼經費的發放。江蘇省是每個人每個月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