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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上海高溫費最多少錢?

高溫補貼 閱讀(2.78W)

一、根據法律規定上海高溫費最多少錢?

根據法律規定上海高溫費最多少錢?

根據法律規定上海高溫費最多能夠達到200元。目前上海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依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1)43號執行。該《通知》主要內容規定如下: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現就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二)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由此可知,上海高溫費最高每月200元。各企業發放高溫費的具體標準,將由企業工會等通過民主協商確定,但若企業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員工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二、特殊情況是否發高溫費

如果勞動者的工作“一半在露天”,該不該發高溫費?

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式,合理制定發放方法。

三、高溫津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

根據相關規定,下列專案不成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分別是: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時間的加班費、住房補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除去以上專案,職工每月實際到手的錢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從2017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準為2300元。

在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的人員對於跟自己有關的尤其是財產方面的利益都是比較關注的,對勞動者他們就是比較關心自己的工資獎金以及各類的津貼性的問題,高溫津貼實際上就是工資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同時也需要予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