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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公司虛構勞動關係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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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影響勞動關係的矛盾和問題也越來越多。那麼,相應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也隨之增加。大家可能知道在勞動爭議仲裁過程中,可能出現破產的公司和非員工等勾結,虛構勞動關係來騙取債權人財產的事件,下面小編就向大家解答下破產公司虛構勞動關係怎麼辦?

破產公司虛構勞動關係怎麼辦?

勞動爭議仲裁製度是勞動爭議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救濟途徑。虛假勞動爭議仲裁指當事人為謀求私利.雙方串通.利用虛假的勞動關係或虛構的爭議事實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從而獲得可申請法院執行的仲裁文書。

一些勞動者利用企業“管理漏洞”,頻繁仲裁、訴訟謀取利益;部分用人單位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律責任;一些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虛假舉證、虛假陳述,甚至虛構案件,謀取私利。產生這些不誠信行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利益驅動、懲戒不力、社會信任環境差等均為此類現象產生的原因。針對這些不誠信行為,我們可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懲失信人員、培育誠信精神等措施進行規制

破產案件中公司利用破產法對於員工工資優先受償的規定而逃避應承擔的債務侵犯其他債務人的利益。在該種情況下,又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方式一:破產公司與非公司員工第三人虛構勞動關係,雙方提起勞動爭議,要求破產公司支付欠薪,雙方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相互配合,以順利騙取裁決書,侵犯其他債權人的利益。

方式二:公司高管或公司內員工與破產公司虛構欠薪等相關勞動爭議,同樣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形式侵犯第三人利益。

我們可以形象的將第一種情況稱為'內外勾結'第二種情況為'內內勾結'應當提醒的是,第二種方式更加具有隱蔽性,也更加難以辨別,在非破產狀況下也可以用此種方式轉移財產,侵犯他人或者公共利益。最高院在該指導意見中提出了法院如何辨別和處理虛假訴訟,但是作為權利被侵犯的受害人在訴訟中又如何保護自己呢?

筆者溫馨提示,各位債權人應當注意破產債務人的經濟狀況,當出現可疑的勞動仲裁書執行申請時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法院著重審查申請人與破產公司的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記錄等相關內容,當然如果異議申請不足以揭露出破產公司的騙局,債權人還可以提起執行異議訴,通過法庭的實際對抗,充分應用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要就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據,以此來充分的保護自身利益。

我們知道在公司破產後,公司員工的工資是第一順序進行還款的,但是,如果破產公司和非員工形成虛構勞動關係,債權人可以提出執行異議,重新調查仲裁勞動關係申請人的工作資質、考勤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