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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勞動關係領養老金會受到什麼處罰?

養老保險 閱讀(3.31W)

虛構勞動關係領養老金會受到什麼處罰?

一、虛構勞動關係領養老金會受到什麼處罰?

欺詐、偽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確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應當認定為詐騙罪。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中開支,一般按月發給,直至死亡;但對於連續工齡(或繳費工齡)較短者,宜在退休時一次性發給。被保險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由其供養親屬或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

騙取社會保障待遇,這種行為一方面破壞了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他社會成員的合法權益,不僅為國家法律所禁止,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一旦查實,會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

二、哪些行為可以認定為冒領養老金?

屬於冒領養老金的行為:

1、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2、遺屬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遺屬撫卹金。

3、冒用他人檔案材料或偽造人事檔案材料參保退休騙取養老金。

4、退休人員被判刑、失蹤,直系親屬不按規定期限報備,冒領養老金。

5、偽造死亡證明、虛構死亡時間,騙取養老金及喪葬費。

6、虛構勞動關係,偽造參保資料辦理參保補費手續騙取養老金。

7、其他通過欺詐、偽造證明材料騙取養老金的行為。

綜上所述,虛構勞動關係去騙取養老金,這種行為不可取,並且是違法的,當事人被社保局查處後,會要求將其騙取的數額退回,並且判處罰金,數額按照騙取數額的最高五倍執行。另外,如果騙取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當事人還可能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