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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46W)

國家為了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從多個方面對工程建設質量進行了保障。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對我國施工建設進行管理規定。因為只有這樣我們的工程建設質量才能夠在國家規定的合法範圍內,從而避免出現工程建設質量問題。既然國家制定了這麼多的規定。那麼,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一、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

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

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都市計畫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

1、規範辦理的程式

新政策規定在許可證明檔案短缺或者出現證件失效的情況之下,有關部門應該在當場或者在5日之內告知建設單位將所有的證件補充齊全,除此之外,縣級以上的有關築建部門不具備增設辦理許可證的條件。

2、建立事後的監查制度

新政規定有關的發證機關需要建立頒發施工許可證之後的一系列審查制度,對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進行監督,一但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單位出現條件發生變化、延期進行開工、中途停止施工等問題,甚至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一定要進行及時的處罰處理。

國家為了保證我國的發展能夠在一個穩定的環境下進行,就對我國的工程建設質量進行嚴格的要求。避免發生工程建設質量事故進而阻礙國家的發展的程序。而國家對於工程建設質量的要求實施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對工程施工團隊進行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就是其中的一項。因此,施工團隊為了能夠獲得施工許可證就需要知道工程施工許可證由誰辦理,這樣才能更有機會獲得工程建設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