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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需提交的資料: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築工程管理科辦理。
四、建築工程管理科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法律依據】
根據《建築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