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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認定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

同居 閱讀(2.5W)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
共同財產主要包括: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怎麼樣認定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