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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財產分割法條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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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財產分割法條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同居的話,那麼對於,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也是需要作出一定的分割的,很多人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同居共同財產分割法條規定是怎樣的?實際上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同居並不受到法律方面的保護,所以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是按照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一、同居共同財產分割法條規定是怎樣的?

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共有財產分為兩種:一種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多存在於具有特殊關係的人之間,如夫妻家庭之間,

另一種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分割共有財產,首先應判斷共有關係的類別,即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證明共有關係為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能夠證明按份共有關係的證據有共有人之間簽訂協議權屬證書上記載的份額等。

按照情理上來說,如果另一方也出錢了,應該歸還另一方錢財,但前提條件是未簽署購房合同書的一方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費用。如果沒有證據的話,就無法收回房產(或錢物)。

由於同居不受法律保護,那麼同居期間涉及的共有財產如何分割呢?《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如果中間牽涉房產糾紛,比如說兩人分手後,一方一直賴著另一方所有房子居住而不走的話,可以從居住權的角度向法院訴訟,要求騰房。對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一方,分割財產時,也要給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此外,對於債權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來處理。

所以當同居時,首先應考慮到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符合條件應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否則同居引發的諸如財產分割的法律問題會給雙方帶來麻煩。

二、如何認定非法同居關係

1、“非法同居”的型別

“非法同居”分為三種類型:

(1)雙方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最為普遍,不少年輕男女因為生活的種種原因選擇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之間的同居,此種情況也較為普遍,也就是大家經常所說的婚外情;

(3)雙方均有配偶者之間的同居。

2、非法同居關係的認定

(1)何為非法同居關係,其一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法定條件的兩性結合

(2)何為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雖未進行婚姻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並且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事實婚姻應當具備以下條件:①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欠缺形式要件。②符合婚姻的實質條件,從而有別於非法同居關係。③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即必須公開地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一)》)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同居共同財產分割法條規定是怎樣的這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共有財產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般情況下同居的財產分割是按照共同共有來進行的,除此之外也給大家簡單介紹了一下非法同居關係財產的分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