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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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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未婚男女在同居生活期間,除了可能會生育子女外,還會出現共同財產和共同的債務。由於同居關係不穩定,隨時都有可能解除。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對於男女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呢?一般只有在認定屬於共同債務之後,才能由雙方共同承擔,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怎麼認定

1、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

依據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同居期間,借款人只要是為了同居雙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並用於同居生活、生產經營,不管是以雙方名義還是以一方名義與他人建立的債務關係,均應視為同居期間的共同之債。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負的債務,同居後與共同生活無關所負的債務可確認為個人債務

在同居關係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除非為同居雙方共同生產、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則推定為個人債務。

需要注意的是,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形成的債務為義務人個人債務。

二、同居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認定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則應由雙方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應對全部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共同債務可以確定份額的,依份額享有和承擔。

三、相關法條連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第11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綜上,實踐中對男女在同居期間共同債務進行認定,其實是很有必要的,因為此時雙方並不屬於夫妻關係,而同居的關係也即將解除,在全部的債務中肯定是有個人債務的,既然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斷沒有讓兩人共同承擔清償責任的道理。至於同居期間共同債務是怎樣認定的,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