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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認定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28W)

1.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2.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雖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雙方對財產的取得均有貢獻,該財產應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
3.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法院如何認定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