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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婚後加名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1W)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當代社會,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經常會出現婚前是一方所有的房產然後另外一方要求再婚後添上自己的名字,那麼這種情況應當在法律上如何認定,比如說婚前房產婚後加名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須無按揭按揭加名須變更他項權證

新婚姻法出臺後,許多未婚夫妻要求婚前房產證加名字,以免自己利益蒙受損失,但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要徵收3%契稅,很多人認為太多了,其實加不加名字要根據自身情況考慮,有時也不需要加名字。

據瞭解,夫妻房產證加名主要分兩類:一是婚前房產證上加名; 二是婚後房產證加名。但無論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購入的,如果還在按揭中,想加名字並不簡單。

二、房產加名該咋辦理婚前婚後各有不同

流程:婚後加名相對簡單

既然這樣,那麼房產加名怎麼個加法?對此,煙臺市房產交易中心收件視窗的工作人員表示,“房產加名”即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增加另一方為共有人,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婚前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其中,屬於贈與的,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屬於買賣的,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另一種是婚後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即可。

在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來說,實質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據瞭解,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的情況主要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所需證件: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視窗工作人員稽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齊全就會給一個號碼。

3、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所需費用: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共110元。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所需流程: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可撥打電話諮詢相關的銀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無貸”

所需費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用純公積金貸款的,還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積金 商業貸款的,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房產證加名離婚後房產如何分配?

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4、如果有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對於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以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來源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佔的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

(1)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該部分系不動產的自然增值,並非投資收益,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人不僅應當補償另一方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還應該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在婚後的婚前的房產添上名字是比較簡單的,其次就是如果在婚後新增姓名的話可以視為一種贈與的行為,這在法律上也是會得到承認的。具體的可以諮詢一下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