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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公證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2.87W)

婚前財產公證”它是指公證機關依法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婚前財產公證,可以防止婚後因財產發生糾紛,而且可以使婚前協議更具有法律效力,當然違法的婚前協議是無效的,而且夫妻辦理公證也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1、未婚夫妻。
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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