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合同成立的條件是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2.62W)

很多時候買東西需要簽訂書面的合同,有時候合同一經簽訂就成立並生效,而有時候就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那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麼,合同訂立後是否就立即生效?這些問題我們會在下文詳細的告訴大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成立的條件是哪些?

一、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訂立後就立即生效嗎

一般來說,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起就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某些種類的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訂立合同後,這個合同就不能馬上生效,當事人必須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部門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記等手續。合同經過了批准或者辦理了登記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

比如,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某些財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規定,受方和供方必須簽訂書面的技術引進合同,並由受方在簽字之日起的三十天內提出申請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對外經濟貿易部授權的其他機關審批;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的六十天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經批准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還應該注意程式,畢竟要涉及到要約與承諾的發出與送達,有時會因為錯過時間而使自己發出的承諾變為新要約,所以在訂立合同之前最好問問專業律師有關於要約和承諾的問題,當然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請律師陪同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