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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2.22W)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該合同有沒有觸犯國家的法律條文而簽訂合同,觸犯了的是有效合同沒有觸犯的是無效合同。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的效力大致能夠分為四類: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認定存在矛盾時,有權訴至法院請求依法確認。

有效的合同需要滿足三個條件: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序良俗。滿足上述三條規定時,當事人雙方訂立的合同應屬有效合同,合同應當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依據合同的相關規定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無效的合同對當事人雙方沒有約束力,不發生任何法律效果。比如說,基於被認定無效的合同而拿到的財產應當歸還或者折價補償,而且對方當事人存在過錯的,可以主張要求其賠償。

經法院審理,被撤銷的合同屬於自始無效的合同。即雖然被撤銷的合同的已經履行了,因為其履行部分基於的合同無效,雙方人若獲得了財產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被撤銷的合同同的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在起訴時主張賠償。

有效的合同對訂立合同的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基於合同內容承擔自己的義務。因此,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十分有必要確保自己充分理解了合同的有關規定。事實上,誦盈律師在代理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很多當事人都是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才檢視或者研究相關的合同約定條款。所以為了避免發生合同糾紛,在訂立合同之初就應當審查好基於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有效合同一旦簽訂也就賦予了法律效立了,這時候的合同雙方都會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法律效力是跟著合同時間確定而發生作用的。如果這份合同違背了國家法律法規,那麼就可以背判無效,合同雙方就可以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