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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標的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89W)

一、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標的是什麼?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標的是什麼?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的訴訟標的是合同效力。訴訟標的額是指訴訟中涉及到的爭議的財產的價值,在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全部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的,如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其具體的訴訟請求數額來確定訴訟標的額。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二、民事訴訟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7、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訴訟標的額是指訴訟中涉及到的爭議的財產的價值,在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全部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發生糾紛起訴至法院的,如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其具體的訴訟請求數額來確定訴訟標的額。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在對於財產型別的案件進行收費的時候,是需要根據其訴訟標的額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大多數情況之下是訴訟標的額越高,那麼所收取的訴訟費就越多,比如說合同效力確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