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徵收>

舊城改造時 | 被拆遷人是否有權要求原地回遷?

土地徵收 閱讀(5.46K)

一、舊城改造時,被拆遷人是否有權要求原地回遷?

舊城改造時,被拆遷人是否有權要求原地回遷?

回遷安置房是城房改造的政策,根據2011年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那麼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來看,對於舊城改造的,被徵收人提出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方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也就是說,被徵收人是有權提出要求原地回遷的。

二、拆遷貨幣補償如何支付

1、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是怎樣補償的?

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被徵收人可以在當地人民政府查詢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明確各項補償標準。

2、拆遷貨幣補償款和安置房屋歸誰所有?同住人得不到相應的補償或安置,該怎麼辦?

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屋歸被拆遷人所有。被拆遷人應當負責安置房屋使用人。拆遷人給予房屋承租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屋歸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同住人得不到相應的補償或安置的,可向法院起訴主張自己的權利。

3、拆遷人如何向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貨幣補償款?

拆遷人應當將貨幣補償款以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的名義存入本市銀行,由銀行開具特種存款單。由拆遷人將特種支票送達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特種存款單可以用於支付購房款,也可以兌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