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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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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屋建設未能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不能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不屬於合法建築,不能進行市場交易,該房屋買賣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不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效力

1、小產權房交易是違法的,是國家和法律禁止的,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2、因違法,所以就存在被拆除或沒收,並得不到有效補償的風險存在。

3、違約或一房多賣或房子的其他權利瑕疵等情況容易發生。因小產權房買賣是非法的,所以當一方反悔時,就可以主張合同無效;而又因小產權房沒有有效登記,所以第三方根本無法查到買賣情況或是房子的權益狀態,所以容易一房多賣或者其他權利瑕疵;

4、轉讓手續雖然簡單,但是畢竟違法,也造成了再轉讓困難,而且升值的空間也不大;

5、房子壽命風險。雖說中國的商品房壽命不怎麼樣,但從總體平均上來看,相對於小產權房還是好一些,畢竟一般建小產權房的都是些不合法的開發公司,而且如有質量問題也得不到售後服務。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可以判定為有效、無效、可撤銷和效力待定等四種不同的狀態,當事人雙方對於合同效力認識上存在歧義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形式依法判決,小產權房由於未能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作為合同標的屬於違法建築,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產生糾紛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