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房子買賣合同糾紛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糾紛 閱讀(2.88W)

一、房子買賣合同糾紛有律效力嗎?

房子買賣合同糾紛有法律效力嗎?

房子買賣合同糾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規定,自已寫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合同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是自願簽訂,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買賣合同誰支付律師費?

律師費通常都是委託人支付,通俗講就是誰請律師誰付費。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

另外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援。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以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原告在起訴時必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但是支援的具體數量會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援,通常法院會支援“合理”的律師費用,而並非全部的費用。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准執業的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律師費用是由委託人進行支付的,比如說原告請律師的話就是由原告進行支付違約金的;但是有一些情況下人民法院會補償一些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