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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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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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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首先,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確定是否具備生效要件:

1、買賣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當事人應該是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滿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會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簽訂合同,即會直接導致買賣合同無效。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使當前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

而根據當前的政策,明確要求小產權房不予登記併發放產權證,因此,小產權房買賣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屬於無效合同。

其次,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後,將會出現以下後果:

1、合同自始無效,雙方要恢復到合同未訂立之前的狀態,即給錢的拿回錢,給房的拿回房。

2、因為一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給另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