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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1.63W)

承租人在租借合同期滿後仍然要求持續承租該租借房而且拒不搬離該房子,租借人卻現已準備將房子挪作他用不再租借時,要看租借合同是否對續租問題進行了相關約好,接下因由小編為我們整理了一些關於門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麼辦,房東怎樣維權方面的知識。

門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麼辦?

門店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怎麼維權:

1、租賃合同到期,是否要賠償損失,需要根據合同當中的約定。因為合同法基本上都是意思自治,除非無約定才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糾紛。

2、未簽訂合同、未繳納房租,不存在合法的佔有權,且經過佔有權人的主動要求辦理房屋,拒不實行的,嚴格意義上是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如果沒有造成實際損失,一般以犯罪行為顯著輕微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所以通常不會去起訴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是在民事層面上解決糾紛。

3、如果已經有了生效判決,就可以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行為的強制執行不太容易進行,但是對財產的強制執行,可以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相關財產,如銀行存款。

4、只有在獲得生效判決的情況下,才可以直接執行被執行人財產。當事人無權自行進行,否則有可能構成非法侵佔他人財產。

5、如果租戶的行為構成了其他犯罪,則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僅僅單純的拖欠租金,則只屬於民事糾紛

6、一般而言,準備好訴狀、證據去法院立案,受理後大概1個星期會轉到審判庭承辦法官處。具體的開庭時間要根據法官的安排。如果是簡易程式審理,則審限為3個月,如果是普通程式,審限為6個月。但是不排除因為特殊情況延長審限的情形。判決生效後第二日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的執行情況,要看被執行人的執行能力了。

假定合同有約好,則遵從約好;合同沒有約好的,那麼在租借期滿後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該房子的權利。假定租借人將該房子另作他用,不再進行租借的話,租借人有權要求與承租人間斷房子租借聯絡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搬離該租借房,而且依照兩端的約好將房子恢復原狀或許抵達約好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