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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東西

房屋租賃合同 閱讀(2.68W)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租客不搬東西

我們在外租房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往往都需要明確的約定比較關鍵的幾個環節比如租房的租金房屋的使用情況以及具體的居住期限等等, 這些環節如果約定不明確或者拒絕履行就非常有可能導致合同糾紛,那麼房屋租賃到期房客不搬怎麼辦?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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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麼辦


出租人外出未歸或是拒不搬走,租賃合同屆滿,而房東想要收回房子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來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確表態前,按續租處理,可按原租約補交租金,也可按月將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據轉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續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續租處理。

(三)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後又續住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貸款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願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佔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約生效期間如擅自把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與人交換、出賣、贈與等,按侵權行為處理。出租人回來後可追回原房並要求賠償損失和返還非法所得,有關部門可予罰款或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不服從以上適當處理,出租人有權就受到的損失向承租人索賠,並申請房屋所在地法院強制執。

一般來說在租房合同期限屆滿之前,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話,則是可以就租房合同進行續簽的,那麼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之後,承租人還是可以繼續居住使用該房屋的。但如果終止租賃關係之後並且承租人還不搬走,也就是說租賃房屋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此時的處理各位可以參照上文的介紹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