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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5.91K)

一、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

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

合同到期租客不走可以採取的方式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到法院起訴租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權起訴承租人,要求履行騰房義務、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並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租房合同的違約金多少合適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三、租房違約如何賠付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4、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與勞動合同一樣,如果租客在租房合同到期前決定續租房屋的,需要提前通知房東或者是房產中介。如果到期租客不續簽租房合同,還故意佔據原房屋不願搬離的情況的,房東或者房產中介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法院受理後如果情況屬實,將會做出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