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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不成立條件是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1.99W)

一、贈與合同不成立條件是什麼?

贈與合同不成立條件是什麼?

贈與合同不成立條件是雙方當事人關於合同條款未能達成一致或者是合同主體不適格。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屬於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無償的給予受贈人而訂立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二、贈與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徵,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並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合同。

3、“公民之間的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根據該規定,贈與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贈與合同的特徵是非常明顯的,比如說贈與合同是將自己合法財產無償的贈與給受贈人的,而且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雙方當事人的主體也必須符合法律當中的規定,否則的話合同也不能成立,這是非常明確的一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