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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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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法律形式其成立生效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是法律規定的贈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也是贈與合同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合法性是贈與合同成立的基礎,同時也受到法律的制約,我們小編為了大家更好的瞭解贈與合同成立的要件特地將贈與合同的法律要件進行了一些分類總結。

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有哪些?

一、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

關於贈與合同的成立問題,爭議主要在於贈與合同為諾成性合同還是實踐性合同,贈與合同的成立標準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合同法》第185條及186條第1款的規定,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所以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僅一般情況下不僅需要有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的一致,還要求必須進行贈與財產的交付。

2、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第2款及第188條的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屬於諾成性合同,而不是實踐性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可成立。

二、贈與合同的終止的情形

1、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3、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綜上所述,贈與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其成立也是有著法律的相關規定的,贈與合同成立生效條件也是由法律確定的,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訂立的贈與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援,也才能更好地表達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你訂立的贈與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成立的要件還是要諮詢一下本站的專業律師,看看訂立的贈與合同是否有瑕疵。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濮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