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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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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房屋贈與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房屋贈與合同不成立需要重新的簽訂贈予的合同。享有產權的房屋所有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房產,可以將房產贈與他人,並簽訂房產贈與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撤銷。因此,受贈人雖然約定將房產贈與另一方,但是房屋作為不動產,只有在辦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產權才會發生轉移。因此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可以撤銷贈與的,此時受贈人並不能請求法院判令繼續履行。

二、房產贈與協議經過公證效力是什麼?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並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於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合同法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並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

三、贈與協議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什麼?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座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並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於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合同法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並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房屋贈予這個問題的話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如果要將自己所擁有的房產贈予給他人,最好還是經過公證的這樣一種程式,這樣的話從法律效力上來說的話是更加有保障力度的。但是簽訂贈予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不能夠違反法律規定,否則將會導致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