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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評估規定評估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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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固定資產的評估方法

固定資產評估規定評估方法是什麼?

固定資產評估是一項比較複雜的工作,具有專案差異大、影響因素多、工程技術性強等特點。主要有機械裝置、建築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權等的評估。

(一)機械裝置評估

1.機器裝置可以單獨評估,也可以與企業其他資產一併評估。在清查核實企業資產時,應當注意未進價裝置、已經攤銷完的裝置、租入租出裝置、建築附屬裝置以及資產發生使用情況。

2.外購的機器裝置進行評估時,需要考慮裝置自身購置價格、運輸費用、安裝除錯費用、進口裝置關稅、大型機器裝置一定期限內的資金成本以及其他合理費用,如手續費、牌照費、驗車費等。

3.自制機器裝置的評估,需要考慮製造費用、安裝除錯費用、大型自制機器裝置的合理資金成本、合理利潤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費用等。

4.若是因為功能性或實體性原因從而導致固定資產報廢的,那麼固定資產評估的價值為零。

(二)建築物與在建工程專案的評估

1.企業所有的建築物與在建專案的評估,應將該建築物或在建專案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包括直接費用、需計算的間接費用、其他費用、資金成本等。還有建設過程中必然發生的裝置、物資、資金等消耗,都納入評估範圍。

2.在建工程包括成套或單獨建設的生產性和非生產性的固定資產以及維修、安裝、改建、擴建和大修理工程。對於施工建設可能發揮其預定功效的建設中的固定資產,一般應劃入在建工程評估範圍。

3.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注意在建工程的具體內容、開工日期、結算方式、實際完工程度和工程量以及實際支付款項,還應瞭解評估基準日後所發生的款項支付人等。

(三)土地使用權評估

1.土地使用權可以和地上建築物一起作為房地產進行評估,還可以隨整體企業一併評估。

2.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時,不能簡單依據各個城市的基準地價作為現行公允地價,作為評估值。

3.如果已經頒佈的基準地價對當地的地價產生決定性影響時,才能以基準地價為基礎,並結合被評估土地的基本情況以及土地出讓金的實際徵收水平,對土地使用權加以評估。

4.另外,土地出讓金的組成部分、適用範圍及其他規定、與建築物評估相銜接、土地的徵用、開發和配套等費用不應重複計算或遺漏計算。

5.土地使用權出租評估時,應按照出租期限計算出土地使用權價格,再折算出年租金標準價,並在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說明評估所設定的租金支付方式。

6.當一方不以土地使用費出資,但是由設立的公司繳納土地使用費時,評估人必須計算各種開發、配套等費用,作為土地開發費。

固定資產的評估通過不同的型別有不同的評估方法,每一種型別的評估都有屬於自己一種評估方法,比如果說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的時候,應該和其他的建築物進行一起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