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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評估增值稅務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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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資產評估增值稅務怎麼處理?

固定資產評估增值稅務怎麼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銷售貨物,是指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對資產評估增值,資產所有權屬並未改變,因企業不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評估增值部分提取的折舊依法不能在稅前扣除。

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增值會計處理

《清產核資試點企業有關會計處理規定》檔案規定:企業主要固定資產價值重估後,經過驗收核實,應相應調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固定資產重估後如為增值,按固定資產原值增值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固定資產淨值的增加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清產核資發生的固定資產評估增值會計上不確認收益,評估增值的部分可計提折舊。此外還有向銀行貸款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資產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業產權變動的情況下,才能調整被重估資產賬面價值。企業因向銀行貸款,由貸款銀行指定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企業進行資產重估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只能作為銀行對企業進行貸款的依據,不屬於法定重估業務,企業不得自行調整資產的賬面價值。

清產核資的資產評估增值之後,會計的處理方式經過驗收還有經過核實之後,應該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的價值,如果固定資產重新評估之後增值了按照固定資產原來的增值金額登記。